1. 反馈回应
  • 2018-01-18 10:02:44 办事咨询
    【标题】律师执业许可相关事项 【答复】

      您好,律师执业许可为设区的市司法局受理并进行初审,省厅审核。您通过山东省司法厅网上行政许可系统填报并保存成功材料后,受理单位工作人员会看到申请信息并及时进行审核,若没有及时收到反馈信息,请您及时联系当地司法局询问。

    2018-01-09 13:59:44 办事咨询
    【标题】怎么申请食盐批发许可证 【答复】
      您好,《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 个体经营店不用申请批发许可,可直接进行食盐零售业务。
    2018-01-02 14:51:24 办事咨询
    【标题】农村分户 【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分户即为另立一户,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第十、十一条规定,公民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实际居住的,可以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家庭户。设立家庭户,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申报。农村地区公民申请设立家庭户的,应当同时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12-29 14:27:18 办事咨询
    【标题】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复】

      您好,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用,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您可参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流程请至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和办理。

    2017-12-26 09:09:12 办事咨询
    【标题】机动车注册登记常见问题 【答复】

      依据公安部部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7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一是手续要携带齐全,如果是在暂住地申请车辆登记,请携带身份证明和居住证;二是可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

    2017-12-18 10:24:19 办事咨询
    【标题】教师资格证 【答复】
      针对提出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答复如下:您好!您只要具备我省面试公告中规定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可以先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在审核机构打印出的信息确认表中手动修改所填错误学历信息并签字确认即可。通过现场确认并修改信息后,不会影响到考生的正常考试。
    2017-12-15 11:25:17 办事咨询
    【标题】社会保障卡 【答复】
      您好,省直社保卡丢失补办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0或31号窗口办理。代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银行相关业务或需要本人办理。
    2017-12-12 15:51:26 办事咨询
    【标题】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答复】
      您好!收到您的咨询后,省工商局回复如下:如冠“山东”字号,请到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局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局上报省局核准。如冠企业住所所在地市企业名称,请登陆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工商局官网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名称登记”后,按要求步骤申请。
    2017-12-08 10:45:13 办事咨询
    【标题】人事档案 【答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厅业务!您提交的问题我厅非常重视,迅速转交有关处室、单位进行办理,限期答复,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与你沟通得知你现为未就业状态,依据鲁人社字〔2017〕57号文件规定,你人事档案应由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收管理,建议你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存档。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不到位的地方敬请原谅。您的关心和帮助使我们前进的动力,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欢迎进一步监督帮助我厅工作。

    2017-12-04 15:17:59 办事咨询
    【标题】专升本学历问题 【答复】

      教育系统没有“第一学历”的概念,社会上存在的“第一学历”概念一般出现在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中,具体要求可咨询相关用人单位。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历层次为“本科”,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编单位时,除用人单位对岗位特殊注明之外,可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历的相关职位。

  1. 网上调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